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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花花 森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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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达拉村人是从天南海北汇聚到一起的人,经过上百年的磨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和语言。达拉村的人喜欢出去,天南海北地到处游荡,挣着了钱的人便会回来,赚不到钱的人甚至永远就不会回家了。人们口头上最多挂两三年,没回来的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他们笑森工的人是过客,他们何尚不是如此,何况,只要是人,谁又不是人生的过客呢?

今天找吴玉没有?

都什么年代了,你要让我犯错误?

哦,不让你们这些耀武扬威的干部犯点错误,我心里就不太舒服,况且,年轻时又不是没有犯过。

孩子在,莫乱说,喝酒!

吴勇就是这样把父亲的情绪调动起来,喝酒,吃肉,那是挂在梁上的大片的腊猪腿,熏得漆黑,至少三年以上了,闻起来一股臭烘烘的生肉味道,他们竟然用刀割下来,蘸着海椒面生吃。

臭配辣,这就是男人的最爱了。那腊肉就和臭豆腐、皮蛋一个意思了,那是最好的下酒菜。

我虽然不挑食,但是对这玩意还是不适应,甚至很反感父亲用筷子或者手指蘸着酒往我嘴里送。

吴勇的头伸出窗外,对人群喊道:妹妹进来一下。

吴玉就是吴勇妹妹。父亲紧张起来,对吴勇说:你别乱来!

吴勇对吴玉说:我和陈所长喝酒,你把波儿带去玩。

吴勇是叫吴玉把我带出去玩,可父亲的反应太大了,吴勇笑着说:你在想什么呢?孩子不在,我们好好喝酒摆点龙门阵。

吴玉叫女儿花花和我一起回家。这是一个大我一岁的女孩,身上穿的衣服我很眼熟,仔细一看,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手肘部位已经有两个补巴了。这应该是母亲送给吴玉的,但对花花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件“新衣服”了。花花很爱惜这件“新衣服”,洗得很干净,穿在身上居然是清爽舒气的样子。她不是印象中脏兮兮的小孩子,相反,除了衣服干净,脸蛋白皙明亮,居然没有我这种“高原红”的脸蛋。

花花惊奇于我竟然会说古锦本地话,父亲也会,但从来没有教过我,我是跟赵立学的。那就是后来成为我小姨夫的侏儒赵立。

我惊奇于她能流利地说普通话。她在附近的乡中心校读书,也是能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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