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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抽屉 十四年猎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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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会问我,作为一个能够通晓阴阳的人,完全有足够的能力来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悬案呢?我想说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和警方是两种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我认为对的,他们未必认同,反之亦然。虽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门或是机关部门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们一样,工作上,我们却是死对头。不过在2007年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业务,与其说是业务,倒不如说是个任务,是个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于社会,于良知,于个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没有地震,也没有闹什么没有天理的天灾。那一年,大家都在着手准备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奥运,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来了我家,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副手铐,哐当一声放在我那钢化玻璃的茶几上。我被他那突如其来无礼的行径给吓到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依旧拉长一张脸,然后告诉我,这次你必须要帮我的忙,否则的话,这幅手铐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说明一下,此人姓冯,江北区人士,我一直喊他老冯。大学毕业后进入警队,几年下来,竟然混了个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后来因职务调离,去了某区刑警队,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缉毒干警。由于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个大胆狂徒,凭着一副不怕死的冲劲,屡屡立功。后来又从缉毒干警的职务上调离,进入要案调查科,不用长期在外面冒着危险冲锋陷阵,开始转为做一些后台的证据采集和侦破工作,平时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以他的岁数和警龄而言,他破获的案子已经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认识是在一场KTV的疯闹上,恰好我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时候同时邀请了我和他,唱歌的时候我那个朋友喝醉了,左手挽着我右手挽着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实职业给他说了出来,我依旧还记得当初他听到这一切的时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开始没把他当作是真正的朋友,后来又出来聚会过几次,才渐渐熟起来,邀他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也好心收留过他,所以严格来说,我和他的交情虽然不算很深,但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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