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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第一次投票 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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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陪审员的叙述结束了。

他所念的那“第一份文档”,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是“阳光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惨案”的官方备份,以eas的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的调查报告为建档依据写的,基本上来说……就是什么都没查出来。

后半部分,则是以第三人称视角描述的、关于此案的真相。当然了,其中并没有提到影织和冼小小的事,也没有任何关于当事人心理活动的描写;只是以接近“报导”的文体,陈述了事件的经过。

所以,念完这份报告也并没有花去太多的时间,十分钟不到,一号陪审员就把手中的i-pen放下了。

然后,这一桌人,又陷入了沉默。

但这次,沉默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十号陪审员很快就打破了沉默。

“你就不打算说些什么吗?”他将视线投向了五号陪审员,并忽然开口问道。

这个五号陪审员,不是别人,正是车戊辰。

“你在跟我说话吗?”车戊辰面不改色地回望过去,反问了一句。

“这不废话吗?”十号又道,“作为当事人,你对这事儿就没什么要补充的吗……车探员?”

他最后这三个字一出口,便有数人立刻转头朝车戊辰看了过去;不过,还是有好几人不为所动、另外还有发出冷笑的。

“你认识我?”车戊辰又用问题去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哈!我当然认识你。”十号笑道,“眼前这一桌人,我基本上全都认识,只是你们不认识我罢了。”

他这么一说,众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来了。

这位十号,本就是个很显眼的人,因为……他看起来像个侏儒。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也有不像的地方。

非要形容的话,十号陪审员就像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小男孩,但脖子上却顶着个四十岁大叔的脑袋;虽然其面相、神态、嗓音……都像是个凶恶张狂的中年白人、其脑袋的尺寸也远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脸上的皮肤倒还是和儿童一样稚嫩、甚至还有一些雀斑,他的下巴也没有长过胡子的痕迹,若仔细观察……他的喉结也还没有发育出来。

“怎么?你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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