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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三次 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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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格第三次来哈尔滨。

第一次来哈尔滨,还是林誉之来到他们家暂住的第二年,是个夏天,林誉之回去探望他的姥爷时,林格就和林臣儒、龙娇一起闲逛,也去看了那出名的松花江,坐了索道。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边的水果卖得很贵,贵到龙娇用大拇指指腹抹了一把标签,再度确认是不是自己眼花。末了,还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老板。

“老板,你们这签儿没写错吧?”

答案自然是没写错。

以前这边经济好的时候,林臣儒和龙娇也在这边做过一些小买卖,那时候运输能力有限,北方卖的稀罕水果也不多,基本都是本地的,价格也还行。现在不一样了,南方的水果千里迢迢地运过来,费用高,水果品类多了,也贵了。

之前没孩子,龙娇大大方方,花钱如流水;有了格格后,就不行了,一分钱都要掰成几瓣花,哪里舍得再掏这个“冤枉”钱。

龙娇连连咂舌,最后空着手出水果店,和门外的林格语重心长地说,还是回家去吃,这边卖得太贵,不是正常的价格。

可那天晚上,林誉之就给他们送来一箱芒果,还有一小箱的仙进奉鲜荔枝,说是知道林格爱吃荔枝,特意带给她。

荔枝还带着叶子,鲜鲜嫩嫩地挂着枝,林臣儒翻来覆去看几遍,和龙娇说,这东西从摘下来到现在,还不到一天。

那时候还正放暑假,林格出来玩也带着作业。龙娇洗干净了荔枝放在她旁边,她埋头写作业,剥了皮放嘴里,甜,又冰又鲜的甜,和之前林臣儒贪便宜买的水果店处理荔枝味道完全不同——可就算是处理的,在江苏,一斤也要十几二十几块钱。

林格吃了一盘子荔枝,第二天喉咙都是痛的,火辣辣的肿。

荔枝这东西,吃多了上火。不是什么“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而是结结实实的“一把荔枝三把火”,往后几天,她一个劲儿喝下火茶,什么锅包肉杀猪菜酱骨头,她都吃得一边痛一边吸气,又贪荔枝的凉甜,剥开了壳子,小心翼翼地吸吮着藏在其中的嫩果肉。

后来回想,林誉之就像那一箱空运来的荔枝,昂贵,冷丝丝的甜,吃多了上火,又痛又爽。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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