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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公主万安 天生赢家[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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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太平盛世,文华灿烂,

以帝后对洛河公主的爱重,酒囊饭袋,胸无点墨的勋贵子弟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开府宴上,多少都熟读诗书,对诗词歌赋也有欣赏品鉴的能力。

何况这两首太过耀眼,一出惊动世人。

虽然当夜洛河公主以饮酒过多,倦意已生为名,提前结束了宴会,但宴上众多宾客对那投以绝世诗稿的无名才子的议论却始终未休止,甚至还有人立刻追了出去,问道那人可还在。

听闻那人在投了诗稿后便离去,既对此人的洒脱高看了一眼,也不甚惋惜,记下了他的名字,江州举子,林运。

第二天,京城四处都有传诵这两首诗,林运之名也在一夜之间响彻京城。

有偏爱锦瑟的,也有偏爱清平调的,甚至在诗会茶馆有人为争哪首更好而吵起来,但更多人是对这两首诗赞不绝口。

甚至其中不懂的情思和典故也有了诸多美化过的猜测见解。

既沉醉于清平调中的美,又忍不住追寻锦瑟中虚无缥缈的情思。

京城多的是公卿王爵,贵族世家少年倚马斜桥,贵女衣香鬓影一掷千金,而无论是《清平调》还是《锦瑟》无疑是最迎合这群人的口味。

而找一个小小举子,对他们来说再容易不过了。

不到两三个时辰刚天亮,便有人寻到了林运的住处,上门拜访。

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这两首诗乃洛河公主乘车回京那日,林运偶得一见,心有所动才挥毫写下,所以才特地赠与洛河公主。

也有人向林运邀笔墨,不过林运推辞了,言道自己是还要为科举静心读书,之前写诗只是一时情难自禁。

能这么快上门拜访的当然不是普通人家,何况还是能参加公主府宴会的。若换做几天前,林运这样一个小小举人哪怕是旁边路过,也不会瞧上一眼,但现在态度却截然不同。

有因为《清平调》《锦瑟》敬重林运才华的,也有心思聪慧的,知道这人在洛河公主还有一众勋贵挂了名字。而且说不定林运还真给洛河公主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好印象呢,所以哪怕林运表现得再清高,也不会有人倚仗权势威逼。

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可能性,右相之子宋安时瞧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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