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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别无所求 乱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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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是台北市?”

听到招呼声,叶振邦将工兵铜插在地上,回头看了眼戴着坦克帽的少尉军官,顺手抹掉脸上的汗水。

他叫易小春,二十四军预备部队的坦克排长,手下有四辆砺式主战坦克。

按照他的说法,他们网上岛就遇到一个姓罗的少将,结果稀里糊涂的编入了十五军直属坦克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就到了桃园县;见过一个姓屠的上尉参谋,他们又稀里糊涂的来到龟山镇,成为“黄继光连”的加强坦克排。

几天下来,叶振邦对易小春排长也算有所了解。

易小春家里肯定很有钱,即便算不上大户豪族,也能满足一个花花公子的正常开销。

某些情况下,钱太多不见得是好事。

初中毕业后,成绩一塌糊涂的易小春被家人送入华东地区的一所名牌师范大学,老实本分的呆了三年,网满十七岁就瞒着家人猪学。跟几个家境差不多的同学搞了支乐队,半年后又搞了一支车队。

大概觉得飓车不如飕坦克,满了十八岁,易小春决定参军,而且打死要当坦克兵。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易小春的父母没有反对,只是害怕他吃不了苦,所以花钱把他送到二十四军的预备部队。用花钱买来的文凭,易小春不但如愿以偿的成了坦克兵,还是预备少尉。

军队是改造人的大熔炉。

虽然每年就三个月的整期。总共就参加过两次整,但是易小春不但成熟许多,还学会了怎么与人交往。

改不掉的,自然是富家公子哥的德行。

“我去过台北,三年前,才向大陆游客开放的时候,来回一趟花了十多万坦克少尉将一根大熊猫递到了叶振邦面前。

友爱的是,这个公子哥一点都不吝啬。甚至以散财为乐。

易小春自己不抽烟,听说香烟在前线最受欢迎,过来之前托人搞了十几条大熊猫,塞满大半个行李箱。保守估计,这“半箱”香烟的价值过了他在三年前“宝岛十日游”的全部开销。这也是易小春“童鞋”最受欢迎的地方。

见到有人散烟,周围几个空降兵都围过来。不多时,开始还忙得热火朝天的“工地”上就冷清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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