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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4 章 混混状元(10) 宠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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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言景则这天买了不少吃的回家,当天晚上,就蒸了好几道菜,摆在书桌上倒也显得很丰盛。

当然……并不好吃就是了。

-杰米哒-

不过卫凌修也不挑剔,就只一个劲儿地夹肉给言景则,让言景则多吃点。

他已经发现了,言景则和他一起吃饭都吃得不多,还发现言景则每天早上都起来煮一锅没脱壳干净,吃起来拉嗓子的饭偷偷加餐——他晚上睡得早,早上其实也醒得很早。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也就只能吃饭的时候,把肉多留给言景则,让言景则多吃点。

言景则见卫凌修一直给自己夹肉,直接端起肉碗:“这肉我们分了吧!”

他往卫凌修的碗里倒了半碗,再往自己碗里倒上半碗,完事!

卫凌修看了言景则一眼,默默地吃起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两人就一起出发了。

出发的路上,卫凌修给言景则讲解《三字经》。

他是在卫家的族学里读书的,虽说学得不怎么样,一直跟一群小屁儿一起学,但《三字经》学得不错,甚至因为学了好几遍的缘故,印象特别深。

他讲了一路,足足半个时辰,到最后已经口干舌燥,而他讲的所有的东西,言景则都记住了,也听懂了。

卫凌修心里升起一股巨大的压力来,言景则这也太厉害了!他的那点知识,根本就不够拿来教的!

他必须好好读书!

言景则把卫凌修送去赵秀才那里,就去书店后面单独的房子里抄书了。

书店掌柜特地去围观了一下,顿时有了跟卫凌修一样的想法——这言大也太厉害了!

不,不能叫言大了,言大现在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言景则。

书店老板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快地抄书,越看越吃惊,差点就怀疑这是个怪物了。

然而这人……真的就只是记性特别好而已。

不管什么文章,他看过一遍就能背出来,不管什么字,他看过一遍就能写出来,而他没看过的,他确实一无所知。-杰米哒-

有这样的本事,别的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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