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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原来我是美强惨[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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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

面无血色的黑发青年披着毯子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杯不断冒着白气的热水。

迅速拖完地的顾琮抬手将空掉的矿泉水瓶一丢,正中垃圾桶,推开主卧的门,他向左摸索到开关按下,然后从床边拎出一双长着兔耳朵的棉拖。

这是小号生日会掉马前买的东西,可爱得和如今这个家格格不入,顾琮在进门时就有注意到,此刻毫无惊讶,拎着两只兔子的耳朵,把它们放到了席冶的脚下:“穿好。”

“省得着凉。”

复习时突然听到客厅一声巨响,出门就看到自己的新房东半跪在黑暗中,冰箱旁淌了一地的水还在反光,顾琮吓了一跳,连忙凭着记忆开灯把人扶起,余光扫到青年手里的药盒,才意识到这人是在吃药。

似乎对他拿来的拖鞋有什么异议,对方定定瞧了两秒,才缓缓把擦干的脚伸了进去,青年的脚很瘦,踝骨明显地凸起,非常白,可以清楚看见其下隐隐的青色脉络,唯有指甲根部能找到一点点粉色。

发觉自己的视线居然一直没礼貌地落在新房东的脚上,顾琮不自在地转头,没话找话:“还难受吗?”

系统出品的道具见效极快,席冶摇了摇头。

“已经九点了,你晚上什么都没吃吗?”因为强行吞药的缘故,裹在毯子里的人眼眶红红的,再不复下午做饭捉弄他时的恶劣与冷漠,简直和拖鞋上的兔子没什么两样,叹了口气,顾琮打开冰箱:

“饭菜都被我吃完了,煮点面条可以吗?”

为了避免更多的浪费,小号每次录视频都只做一人份的量,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席冶伸手:“……我喝水就好。”

顾琮眼疾手快,三步并作两步,蹭地捉住对方的手腕:“小心烫!”

盛着开水的普通玻璃杯也敢直接用手去拿,还是包着厚厚纱布的那只,这人完全没有痛觉吗?

就很擅长忍疼,新身体的感官又很迟钝,席冶一开始就没打算真喝,当顾琮把兑了矿泉水的杯子递过来时,他抿唇陷入了沉默。

“怎么了?还是很疼吗?”误会了青年的表情,顾琮放下水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要么还是去趟医院,先叫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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