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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十万贯 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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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明远花七百贯买了一大骡车的蜀锦,却没法儿将之全部都搬回家去。

毕竟他曾经答应过母亲,不会如此大手大脚地花钱。

他当即请人赶了骡车,将这些蜀锦都送去了他相熟的一间绸缎庄。

绸缎庄掌柜姓李,见到这么多蜀锦自己上门,还二话不说就往店里搬,难免吓了一跳,赶紧迎出来,才见是明远。

“明小郎君,这是……”

李掌柜一时摸不着头脑。

“快,李掌柜你眼光好,帮我挑出几匹,适合我阿娘和妹妹的。”

明远凭空想象了一下,知道城门外买蜀锦的事,转眼间怕就会传遍长安城,邻居家也必然知道,便又补了一句:“再挑一两匹纹样花色,适合孝敬薛官人家中老太太的。”

这绸缎庄的李掌柜带着几个伙计,一起上手一通拆,顿时将包裹在蜀锦外面防水用的油纸统统拆去。

在绸缎庄待了十多年的掌柜,眼光果然独到,李掌柜眨眼间就挑出了几匹适合老中青三代女性的蜀锦,交给了明远。

“余下的就都留在您这儿。”

明远笑着说。

“什么?”

李掌柜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您要将这么些蜀锦都卖给小店吗?小店……怕是没这个本钱。”

东西确实是好东西。但是就这一会儿工夫,城门外发生的事已经传到掌柜耳朵里来了。李掌柜已经知道明远是以什么样的价钱买下这一批蜀锦的——听着挺仗义,实际冤大头。因此李掌柜特别怕明远要再转一道手把这些都卖给绸缎庄。

谁知明远嘻嘻一笑,摇摇头说:“不,放在您这儿寄卖。”

寄卖?

李掌柜:哦……那没事了。

卖得出卖不出都是明远自己承担风险,但是他绸缎庄里却多添了这一批光彩夺目的锦缎。

正当李掌柜的心里打着稳赚不赔的主意时,明远已经背着手,饶有兴致地打量店铺里新近的各种货品。

这家绸缎庄很合明远的胃口。虽说和其他店铺相比,这家多数货品价格偏高,但胜在颜色和纹样都很雅致,昂贵却不出风头。明远之前那些几件,饰有暗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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