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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章 9.3二更 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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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来的跑腿小弟】

楚溪客听一群孩子七嘴八舌地说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他随随便便打了一架就成了帮主。

野狗帮有三个规矩:

第一,能偷能抢不讨饭。

第二,如果被偷被抢的人打赢了帮主,就半年不抢他的东西。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如果挑战者的猫猫狗狗能打赢帮主的黑背犬,那他就是新帮主!

楚溪客哭笑不得,敢情这个帮主还不是他凭实力得来的,而是沾了小虎斑的光!

为了拒绝这个高大上的身份,楚溪客只得暂时把小虎斑往外推:“这只虎斑猫暂时还不是我家的,就算它无意中赢了黑背犬也不能说是挑战成功,所以,我不是你们的新帮主。”

黑子一针见血地问:“那它是谁的?”

楚溪客一下子被问住了,他看了看钟离东曦,又看了看姜纾,哪个都舍不得坑……

偏偏就在这时候,桑桑发现他身上的“金缕玉衣”有点好玩,开开心心地把他当成了猫爬架。

小虎斑呢,向来是桑桑在哪儿它在哪儿,于是一下子跳上了楚溪客的肩膀,还学着桑桑的样子蹭了蹭楚溪客的脸——差点把楚溪客压得半身不遂!

黑子颇为怨念地瞅着楚溪客,虽然没说话,但又像什么都说了。

楚溪客反倒心虚起来。

好吧,撇清关系失败,楚溪客只得尝试讲道理:“我就是个卖小吃的,当不了这么、呃,厉害的一帮之主。只要你们以后别再抢楚记的送货车,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黑子再次捶了捶胸口:“遵命,帮主!我们以后绝对不再碰楚记的车。”

三十几个孩子齐刷刷跟着喊:“遵命,帮主!”

楚溪客:“……”

行叭。

反正话都说明白了(他自认为的),接下来最要紧的是给黑子治胳膊。好在只是脱臼,骨头没事,姜纾就能给他安上。

姜纾一看就是很会念书的人,以往在孩子们眼里就是最鄙夷的对象——不会走路只骑马、吃饭挑食还浪费、打架不行就叫人,还讨厌猫猫狗狗和小孩子,总之就是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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