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街上天南海北地汇聚了多个城市的美食,别管它到底正不正宗,起码从外表来看它们还算是成功的。
严爵带着三只崽在每家小店前都停留了一会儿,只有偶尔等他们争论出个具体的,才会进入买上一份,毕竟两只崽吃不了太多,剩下的都要严爵帮着吃,买太多会浪费。
买好食物,他分出去一点让灼风用灵气包裹着隐形后,就那么飘在三只的面前让他们拿着吃。
阿青什么都吃不了,严爵早有准备,给他塞了一块雨花石让他闻着香味吃自己的小零嘴解馋。
“要不要试一下?吃过一次就知道到底好不好吃了。”
站在一家渝市特色美食小店前,严爵报了店外的主打菜色后,就一直等三只讨论完“血到底好不好吃”这个问题,最后,他提出了让他们亲身试验一下的解决办法。
然而三只同时摇头。
有好吃的肉在,为什么要吃血啊。诺尔和灼风同时发出了灵魂感叹。
不过他们虽然不想尝试,但也有在观察店门口的人,见他们都快乐地拿着装有小份毛血旺的盒子吃得开心,心中不免感到好奇。
众多人中,吃相与表情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长相英俊的棕发年轻男人。他就用两根小签子,一下下地夹碗中堆得冒尖的血,在夹的过程中,脸上还会带上有些迫不及待,渴望的表情,送入口中的那一刻,眼睛更是满足地眯起,仿佛他捧着的不是几块钱一份的毛血旺,而是什么山珍海味。
真有那么好吃?
诺尔和灼风对视一眼,到底没敢尝试,催促着严爵赶紧离开。
走过可怕的毛血旺,尝过了好吃的炸串后,他们再一次见到了以“血”做菜的店——鸭血粉丝汤。
“老师,是你们国家如此,还是整个世界的饮食文化都是如此?”灼风不免惊奇:“到底是谁发明的,把血凝固后做菜啊。”
严爵也不知道啊,他只好解释:“我们这里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饮食文化,可能是我们国家历史悠久的缘故,所以奇奇怪怪的食材做法比较多?”
“好了,这不是重点。鸭血粉丝汤挺好吃的,你们要尝尝吗?不吃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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