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阚寻是第一次做饭给别人吃,虽然之前已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但简雾依旧是第一个吃到螃蟹的人。
她有些惊讶,因为味道居然相当的不错。
大概人是因为聪明学东西就是快?其实做饭也是一样的。
而且,裴阚寻作为一个厨艺初学者,居然相当精益求精。
他看不上超市里那些腌制过的合成牛排,是特意买了肉回来自己腌的。
虽然费事,但没那么多工业添加的肉很新鲜,口感就是好。
简雾忍不住真实情感的夸:“阿寻,你做饭很好吃啊。”
人比人气死人,世界上就是有些人在什么领域都很有天赋的。
当然,除了运动细胞。
裴阚寻其实就在等她这句话,听到之后,眼底晦涩的亮了亮。
“那你以后就过来吃吧。”他顿了下,一本正经道:“我可以天天做。”
就像之前简雾给他做饭那样,现在,他自己也学会了。
嗯?简雾愣了一下,喉咙差点被涩口的红酒呛到——她本来就不会喝酒,现在一小口一小口尝试着啜着,也是好奇。
蓦的一股灌进了喉头,让她连忙抽出纸巾捂住唇角低低的咳嗽了两声。
“咳…你给我做饭?”简雾边咳边问:“你不是要忙实习和保研的事情么?”
就这,还有时间?
“不耽误。”裴阚寻假装没看到女孩儿被酒呛到,垂着眼睛帮她剥了两只虾:“保研已经通过了。”
“啊?真的?!”简雾惊喜的瞪大眼睛,喝过酒的瞳孔亮亮的:“你怎么不说啊,应该庆祝一下的。”
学习和考试对于裴阚寻而言是最简单的事情,他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真的不觉得这些事情有什么好庆祝。
但是小姑娘似乎非常有仪式感。
说着要帮他庆祝时兴奋的模样,让人打心眼里觉得温暖熨帖。
裴阚寻抬眸看着她,被酒精激发过的每个细胞似乎都在催促着他做些什么。
蜡烛,酒香弥漫,再好不过的氛围……
眸光触及到女孩儿明亮的眼睛,裴阚寻唇角轻抿,然后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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