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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猎杀与被杀 光明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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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受雇来杀我的?”莫风沉声问道。

“是。也只有你这种男人,才值一亿美金。你比酒鬼强多了!”哥莎的声音变得有些粗重急促。

“酒鬼!你杀了酒鬼?”莫风心中的惊讶一下子到了极点。

哥莎脸上闪过一丝自豪的微笑,表示默认。

世上有千千万万个酒鬼,但是哥莎口中提到的,只能是那一个酒鬼。一个世界公认的珠宝大盗,曾经一夜间搬空了荷兰女王藏珠宝的密室的那个枪械专家。他的能力,是决不会在中山狼、光明猎人这些人之下的……想不到,他竟因为一亿美金的交易死在了螳螂娘子手中!

保留最好的,失败者必须死亡!两个人一组的生死决赛,败者出局,胜者保留?你不杀别人,别人也会来杀你!你和对手同样面对一亿美金的诱惑,如果你不能保证对方不受诱惑和控制,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出手杀了对方!在烈日舞娇媚的笑容背后,竟藏着这样的阴谋!

莫风在那一刹间,有浓烈的想呕吐之感,他自然而然想到了中国云南,贵州一带,苗人培养蛊毒的一种方法。那种方法是,把捕到的毒虫,放在一个狭小的容器之中,令它们自相残杀,直到最后生存的那一个,成为蛊王——它才是最好的利用工具!

他光明猎人,岂非成了别人容器中的蛊王?或者,他只是一只可怜的陪练的毒虫,蛊王另有其人。

至少到目前为止,已经知道卷入这场“蛊王”之争的,有他光明猎人、螳螂娘子、中山狼、大盗酒鬼。这四个人,随便哪个都是惊天动地的人物,足以令世界上任何一个势力团体凛然生畏的存在,可是此时,他们全是人家的棋子、工具,而且命悬一线!中山狼和酒鬼已经死了,螳螂娘子奄奄一息,接下来呢?还有谁?

在这短短的思索时间里,莫风突然愤怒得全身都要颤抖起来!这个烈日舞和大老板,将这么多的高手**于股掌之上,他到底要做什么!这是一个挑战!更是对莫风人格和尊严的莫大侮辱!莫风马上想到的是,如果要继续和这个强大神秘得不可思议的组织对抗,争取每一分帮助绝对是必要的!

莫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更何况,他是一个软心肠的人,他作了一下手势:“你用的这种毒……是不是有解毒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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