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霭每走几步,便停住蹲下,四周望望,不时用手拨开众人踩踏后留下的灰尘。一开始在青石板道上还好,那印记还比较明显,后来渐渐往偏远地方去了,就是泥土路,那印记本就淡且小,加之众人的脚印带上的灰尘,更是难以辨明。
越往后,林暮霭眉头皱的越深。
不过只又走了几步,留下印记的人分明是想到这一点,那印记变得明显了。
默默注视着一大块的浓厚血迹,林暮霭的嘴角忽然扯起一丝微笑:“哈,楚清昭?自己的血,她还真舍得,跟洒猪血似的,下手完全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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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自己辛辛苦苦硬是挤出来的血被一个算陌生人的家伙这样说,清昭不知道会不会吐血。
是的,在被大手捂住的那一刻,清昭一开始对吴婆的方向发出了求救的声音,被忽视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手中的那个磨喝乐小人从棍子上弄下来。
磨喝乐是用一根不算粗也不算细的木棍插进去的,而手拿着的那头的另一头是尖尖的,清昭用手在上面逆着一拉,泥小人就落地,清昭立刻把那棍子塞进袖子里,而身后的人似乎也因为在做的事太容易让人紧张,没注意到清昭这一小小的举动。
然后清昭先没动,在感觉到自己没有力气然后被装入麻布袋之后,她吃力的拿出那个小木棒,在麻布袋上扎了个不算小的洞。也算她幸运,那麻布袋本来就有些小缝隙,她只是用小木棒稍微扩充了一下就可以了,不然就以此刻她的力气,要戳开一个坚硬的麻布袋,根本是天荒夜谈。
接着,她用那极尖锐的一头,戳进自己的食指指腹。
狠狠一戳。
用尽了自己地力气。因为浑身本来就软了。
不留情。也没法留情。
然后她看见自己地左手食指涌出一滴滴地血珠。她困难地把手移到那洞口。任它慢慢流血。
刚开始她只是不动。把指腹朝下。等它过一段时间自己留出一点血。可是后来她猛然想到。如果是走了泥土路。那小小地血珠必然会很难看清。
于是她把食指一翻。让它正对自己。慢慢用右手沿着食指往上推。等到积起一个较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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