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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民国之写文(5) 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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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景提笔落下最后一个字时,锤了锤酸疼的腰,终于松了口气。是他之前想的太简单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务对于他如今这个破败的身体而言,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他足足写了一星期才将初稿完成,在加上后续的修改和漫长的誊抄工作,即便乐景已经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文了,可还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还好《奉天杂闻》是日刊而不是周刊月刊(这也是他当初选择《奉天杂闻》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编辑选中,那么第二天就能登上杂志,很快就能收到稿费。

如果真的有个万一——稿件被打回来的话,那么乐景就只能先当了李淑然的首饰救急了。李淑然从小不受待见,吃食经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随身的首饰也都不值什么钱,但也能换个两三大洋,足够他们去租个房子,并抵上几天饭钱了。

他能读会写,英语还算流利,到那时候他可以隐姓埋名当个账房文员之类的,也能赚些钱,不至于饿死。

虽然心里已经把最坏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乐景对自己文章的质量还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杂闻》的编辑的口味,那么一定会有别的报社喜欢的,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一旁一直摒声静气不敢打扰兄长工作的李淑然此时也终于敢开口了:“哥,你是不是写完了?”

见乐景点头,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书桌上的写着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纸,“哥,你写的文章是讲什么的?”

这些日子来乐景每天都会抽空给李淑然进行启蒙,也教了她一些简单的字,但是距离她能看书读报还是有很远的距离,放在现代李淑然现在的水平连一些幼儿园小朋友还不如呢。不过学习是一项漫长的事业,李淑然有一生的时间来努力,将来的学识不一定比那些从小开始启蒙学习的人差。

乐景思索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听懂的语言向她娓娓道来。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个发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杀人事件。

故事发生在一户王姓富商家里,为了庆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寿,众多亲朋好友生意伙伴前来给王老爷祝寿。然后晚上的时候,主角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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