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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上访者的内讧 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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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客栈其实一点也不兴隆,因为客栈地处在柳条巷的最深处,要不是距离通政司衙门比较近,平时可以收容一些从各地来京师告御状的百姓,恐怕早就无以为继了。

客栈的客人不多,所以店小二也就无所事事的斜坐在门槛上,呆呆的看着小巷入口,希望能够在天黑之前再来一个客人,那么他也可以从他爹那里多要些零用钱。

他爹就是兴隆客栈的老板,姓黄,坊间都称之为黄木头,是因为人比较本份木讷的缘故吧。店小二正在呆,突然余光感到巷口人影一闪,连忙站起身来,仔细看时,却是昨日就来投宿的客人。

客人来自于嘉定县,一行共来四人,是按照皇上的诏令,将本地为祸乡里的豪强递解京师,求皇上给予伸冤的。

这种事情,在七八年前经常会出现,兴隆客栈的生意也起色于那时,虽然年纪不大,店小二还是能清楚的记得,在洪武十九年的时候,一个老实巴交的江苏农民陈寿,平日里总受当地县吏顾英的欺压。忍无可忍的陈寿带着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顾英绑起来,手持皇上亲自编写的《大诰》,来到京城告御状。

本来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行为,却受到了皇上的欣赏,不但为他昭雪沉冤,而且在回乡时赏二十锭银钞作为路费,又赐给三人各两件衣服,还免除了陈寿三年的杂役。然后,皇帝下达谕旨,将此事通报全国,希望百姓效仿。

随着陈寿事迹的传播,百姓们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于是,在前往京师的各条驿道上,几乎时时刻刻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百姓们或者三五成群,或者百十为伍,带着干粮,押着几个手脚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驾着破驴车匆匆赶路。

皇上赋予了百姓捉拿那些豪强士绅、污吏的权力,谁也不敢阻拦。因为在洪武十八年颁布的《大诰》里,有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而他们的兴隆客栈,就是兴隆于那几年,因为那些被押解过来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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